1.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崟鑫選礦廠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委托單位】 |
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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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 |
靈寶市 |
【聯系人】 |
韓建民 |
【項目名稱】 |
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崟鑫選礦廠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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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崟鑫選礦廠位于老虎溝村,現有重選+浮選生產線1條。檢測范圍為破碎車間、磨礦車間和浮選車間等主要作業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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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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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張威杰、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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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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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麗霞、胡滿義、蘇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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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胡滿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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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朱磊、張威杰、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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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陪同人】 |
韓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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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根據該公司生產工藝及生產設備,結合職業衛生調查資料,該公司各工種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二硫化碳、矽塵、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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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粉塵檢測結果:破碎車間粗碎操作工、細碎操作工接觸總塵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峰接觸濃度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磨礦車間喂料工接觸總塵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和峰接觸濃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毒物檢測結果:浮選車間浮選工接觸二硫化碳濃度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噪聲檢測結果:破碎車間粗碎操作工、磨礦車間喂料工、球磨工接觸噪聲的8h等效聲級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破碎車間細碎操作工、浮選車間浮選工接觸噪聲的8h等效聲級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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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2020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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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了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判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是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為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和行政部門的監督提供依據,為企業職業病危害申報提供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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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1)在粗碎破碎機出料口處、1號皮帶尾、3號皮帶尾和磨礦車間粉倉下料口處加裝密閉罩和局部收塵裝置或者設置噴淋裝置,實時的對物料進行噴淋。(2)加強1號皮帶、3號皮帶的密閉,及時對破損的密閉罩進行更換或者維修,定期對車間地面和設備上的積塵進行清理。(3)建議破碎廠房、皮帶廊及粉礦倉地面每班用水沖洗一次。(4)針對噪聲超標的崗位,建議在粗碎破碎機、細碎破碎機、球磨機、浮選機等崗位加裝隔聲裝置或者隔聲休息室,同時加強個體防護用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嚴格要求作業員工進入高噪聲場所要配備降噪耳塞。(5)加強個體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嚴格要求作業人員作業過程中正確佩戴防塵口罩、防噪耳塞等個體防護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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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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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 |
2.河南天池抽水蓄能電站施工期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委托單位】 |
河南天池抽水蓄能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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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 |
南陽市南召縣 |
【聯系人】 |
王立奎 |
【項目名稱】 |
河南天池抽水蓄能電站施工期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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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河南天池抽水蓄能電站裝機容量為1200MW,截止到2019年12月,該電站施工期施工系統主要有TCP/Q7標砂石骨料加工系統、TCP/C1標砂石骨料加工系統、TCP/Q7標混凝土拌合系統、TCP/C1標混凝土拌合系統、鋼管加工廠、TCP/C1下庫鋼筋加工廠、TCP/C1上庫鋼筋加工廠、TCP/C2鋼筋加工廠、鋼管除銹防腐車間、上水庫工程、下水庫工程、主廠房、1#3#4#施工支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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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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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張威杰、姬文超、暫秀榮、侯松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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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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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麗霞、胡滿義、蘇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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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胡滿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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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朱磊、張威杰、姬文超、暫秀榮、侯松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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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陪同人】 |
王立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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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根據該公司生產工藝及生產設備,結合職業衛生調查資料,該公司施工期各工種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粉塵、電焊煙塵、苯系物、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輻射、噪聲、手傳振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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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所檢24個工種中有13個工種接觸粉塵濃度超過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超標工種為:TCP/C1混凝土拌和系統拌和工;TCP/C1砂石骨料加工系統砂石操作工;上水庫工程鏟車司機、挖掘司機、壓路司機、普工;下水庫工程普工、挖掘司機、灌漿工、支護工;TCP/Q7標砂石骨料加工系統砂石操作工;鋼管加工車間焊工、拼接區鉚工。 所測接觸錳及其化合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苯系物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所測的26個工種中有12個工種作業過程中接觸噪聲的8h等效聲級超過國家職業接觸限值。超標工種為:鋼管加工車間焊工、下料區鉚工、拼接區鉚工;上水庫工程鏟車司機、普工;主廠房出渣工、打鉆工;鋼管除銹防腐車間噴砂工;3#施工支洞鉆工;4#施工支洞普工;TCP/C1下庫鋼筋加工廠鋼筋工;TCP/C2鋼筋加工廠鋼筋工。 鋼管加工車間焊工和焊接區鉚工接觸紫外輻射強度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4#施工支洞鉆工和3#施工支洞鉆工接觸手傳振動強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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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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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了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判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是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為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和行政部門的監督提供依據,為企業職業病危害申報提供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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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1)加強作業人員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特別是有關粉塵、噪聲、毒物的危害、個體防護等知識的培訓),使其了解工作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預防措施,提高其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自覺維護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和佩戴個體防護用品。 (2)TCP/C1混凝土拌和系統配料皮帶注意降低物料落差,應采取濕式作業,降低設備振動,設噴霧灑水措施。(3)TCP/C1砂石骨料加工系統中碎、超細;TCP/Q7標砂石骨料加工系統超細碎、中碎、粗碎應設置導流槽降低物料落差,可采取濕式作業的應采取濕式作業,施工現場應設置噴霧灑水設施。(4)上下水庫路工程作業現場設置噴霧灑水措施。(5)鋼管加工車間電焊作業處應設置局部收塵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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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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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 |
3.河南省宏達爐業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委托單位】 |
河南省宏達爐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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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 |
鄭州市二七區馬寨鎮工業園區光明路1號 |
【聯系人】 |
李憲州 |
【項目名稱】 |
河南省宏達爐業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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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河南省宏達爐業有限公司位于鄭州市二七區馬寨鎮工業園區光明路1號,主要從事優質高檔不定型耐火材料的研發、生產和經營,屬非金屬礦物制品業中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年生產高鋁莫來石澆注料1500t,低水泥澆注料2500t,鋼纖維澆注料2000t,粘土澆注料800t,輕質澆注料1000t。公司現有員工39人,其中生產人員27人,管理人員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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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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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朱磊、姬文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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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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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麗霞、胡滿義、蘇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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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胡滿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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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姬文超、朱磊、姬文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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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陪同人】 |
李憲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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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錳及其化合物、電焊煙塵、粉塵、高溫、紫外輻射、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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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粉塵檢測結果:破碎車間破碎機操作工工作崗位顎式破碎機加料口、磨料車間磨料操作工工作崗位對輥破碎機加料口及雷蒙磨出料口處粉塵短時間接觸濃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其余工種接觸粉塵及電焊煙塵8h時間加權濃度及短時間接觸濃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2)毒物檢測結果:該公司預制車間、陪燒車間及維修車間所檢工種接觸錳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濃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3)物理因素檢測結果:該公司所檢工種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該公司預制車間鋼結構整形工及維修車間機電維修工接觸紫外輻射強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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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2020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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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了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判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是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為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和行政部門的監督提供依據,為企業職業病危害申報提供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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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結論: 結合本次檢測結果,對該公司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議: (1)降低破碎車間破碎機下料口及磨料車間下料口與傳輸皮帶間的落差,或采取柔性軟管,降低下料過程產生的揚塵; (2)降低破碎機及雷蒙磨出料口與包裝作業平面的高度,或采取柔性軟管,降低下料過程產生的揚塵; (3)對職業病防護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性能及效果,定期清理除塵器濾袋內粉塵,對有破損或失效的濾袋及時進行修補和更換。 (4)針對預制車間攪拌機處和攪拌車間攪拌機處矽塵濃度檢測結果超過矽塵峰接觸濃度的一半,超過化學有害因素的行動水平,該公司應采取職業接觸監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告知等控制措施,來降低本崗位作業人員接觸粉塵的接觸水平。 (5)重點關注破碎車間、磨料車間、攪拌車間及預制車間破碎機操作工、磨料操作工、攪拌機操作工、預制操作工的職業健康體檢,加強防護設施的維護和檢修,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作業人員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工人自我防護意識。 (6)該公司應及時將本次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7)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檔案,及時將本次檢測結果在公告欄內公示。 (8)根據規定,及時向當地衛健委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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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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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5月 |
4.開封儀表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委托單位】 |
開封儀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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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 |
開封市汴京大道38號 |
【聯系人】 |
沙慶敏 |
【項目名稱】 |
開封儀表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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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開封儀表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開封市汴京大道38號,始建于1958年,原機械工業部直屬重點企業,現為一家民營企業,屬于制造業下儀器儀表制造業。公司占地面積約9萬m2,現有職工550余人,一線作業人員80余人,主要生產流量儀表,主要產品有:電磁流量計、浮子流量計、渦輪流量計、腰輪流量計、節流裝置、液位儀表、體積管、標準水裝置、音速噴嘴氣體裝置、壓力溫度差壓變送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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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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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姬文超、朱磊、張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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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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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麗霞、胡滿義、蘇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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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胡滿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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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姬文超、朱磊、張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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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陪同人】 |
沙慶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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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丙酮、乙酸乙酯、二氧化氮、錳及其無機化合物、電焊煙塵、噪聲、紫外輻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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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粉塵檢測結果分析 該公司所檢工種接觸電焊煙塵濃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2)毒物檢測結果分析 該公司所檢工種接觸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錳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濃度均未超過國家職業接觸限值。 (3)物理因素檢測結果分析 該公司所檢工種接觸噪聲強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所檢工種接觸紫外輻射強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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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202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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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了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判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是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為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和行政部門的監督提供依據,為企業職業病危害申報提供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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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建議: 結合本次檢測結果,對該公司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議: (1)對職業病防護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性能及效果,確保處于正常狀態。 (2)針對聯合車間鋼管噴漆處二甲苯濃度檢測結果超過二甲苯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的一半,超過化學有害因素的行動水平,該公司應采取職業接觸監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告知等控制措施,來降低本崗位作業人員接觸化學有害因素的接觸水平。 (3)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7號)的規定完善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工人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作業時必須正確佩戴個體防護用品。 (4)對接觸粉塵、噪聲、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人員,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有關規定組織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人員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所有作業人員體檢存在異常情況應按照體檢結論和建議及時安排復查,并對疑似職業病患者進行調崗等妥善安置。 (5)該公司應及時將本次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6)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檔案,及時將本次檢測結果在公告欄內公示。 (7)根據規定,及時向當地衛健委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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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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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0.4 |
5.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槍馬一選廠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委托單位】 |
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槍馬一選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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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 |
靈寶市朱陽鎮小河村 |
【聯系人】 |
韓建民 |
【項目名稱】 |
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槍馬一選廠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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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靈寶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槍馬一選廠(以下簡稱一選廠)位于靈寶市朱陽鎮小河村,現有職工21人,選廠生產規模為500t/d,主產品為浮選金精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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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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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姬文超、朱磊、張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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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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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麗霞、胡滿義、蘇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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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胡滿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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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姬文超、朱磊、張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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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陪同人】 |
韓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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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二硫化碳、粉塵、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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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粉塵檢測結果分析 本次檢測破碎車間粗碎破碎工、細碎破碎工接觸粉塵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均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破碎車間粗碎破碎工和細碎破碎工工作崗位粗碎破碎機、振動篩、細碎破碎機及3#皮帶處粉塵短時間接觸濃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2)毒物檢測結果分析 該公司所檢浮選工接觸二硫化碳濃度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3)物理因素檢測結果分析 該公司破碎車間、磨礦車間、浮選車間粗碎破碎工、球磨工、喂料工、浮選工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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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202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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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了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判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是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為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和行政部門的監督提供依據,為企業職業病危害申報提供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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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建議: 結合本次檢測結果,對該公司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議: (1)粗碎破碎機采取密閉措施,并設置通風凈化裝置,保持粗碎破碎機密閉罩內部負壓生產狀態; (2)改進粗碎破碎機處濕式降塵措施,在引水管道出水孔處安裝噴霧裝置; (3)3#皮帶與細碎破碎機出料口處應采取措施,降低物料下落高度,并采取密閉、抽風除塵設施; (4)增加振動篩分機上部負壓收塵風力,確保密閉罩內部負壓狀態。檢查振動篩分機密閉罩銜接處是否存在縫隙,防止粉塵從縫隙處外溢; (5)細碎破碎機密閉罩安裝抽風除塵裝置,保持密閉罩內負壓狀態; (6)針對球磨機、圓磨機崗位設置隔聲值班室,減小破碎工、球磨工、喂料工接觸噪聲時間; (7)現場檢測過程中發現,作業人員未佩戴防塵口罩及防噪耳塞,該公司應加強監管,保證作業人員按照求佩戴防護用品; (8)針對磨礦車間粉倉下料口及1#皮帶矽塵濃度檢測結果超過矽塵峰接觸濃度的一半,超過化學有害因素的行動水平,該公司應采取職業接觸監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告知等控制措施,來降低本崗位作業人員接觸粉塵的接觸水平; (9)重點關注破碎車間、磨礦車間、浮選車間粗碎破碎工、細碎破碎工、球磨工、喂料工及浮選工職業健康體檢,加強防護設施的維護和檢修,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作業人員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工人自我防護意識; (10)該公司應及時將本次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11)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檔案,及時將本次檢測結果在公告欄內公示; (12)根據規定,及時向當地衛健委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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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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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0.6 |
6.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萬t廢塑料改性再生車用專用料及5000t車用制品工程(廢鉛酸蓄電池塑料再生利用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委托單位】 |
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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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 |
濟源市 |
【聯系人】 |
黨傳青 |
【項目名稱】 |
河南豫光金鉛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萬t廢塑料改性再生車用專用料及5000t車用制品工程(廢鉛酸蓄電池塑料再生利用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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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建設單位擬建設8條改性再生車用專用料生產線和ABS塑料分選線和PP塑料分選線,年分選再生塑料能力10000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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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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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陳 淼、張威杰、舒建峰、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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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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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麗霞、胡滿義、蘇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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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胡滿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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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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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陪同人】 |
黨傳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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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建設項目正常生產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粉塵(碳酸鈣粉塵、滑石粉塵、其他粉塵);生產性毒物丙烯腈(G2B、皮)、丁二烯(G1);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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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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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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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對該項目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輔助用室、應急救援、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專項經費投入等進行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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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2017版),本項目屬于292塑料制品業,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判定建設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建設項目。建議:(1)對除塵器濾袋、通風罩等通風措施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同時應加強對以上系統的維護和管理,使以上系統處于安全穩定的運行狀態,避免粉塵逸散。(2)必須重視在檢修、維修狀態下工人的職業安全與勞動保護問題,明確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檢修、維修時必須按照檢修、維修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維護、檢修現場應當有專人監護,并設置警示標識。(3)定期開展對各車間風機性能檢查,更換達不到通風排毒要求的風機,定期維護保養。(4)施工土建時采取灑水降塵和佩戴防塵口罩等措施,設備設施噴砂除銹時盡可能使用液體噴砂除銹。施工電焊作業時應對產生的煙塵設置適當的通風措施,如可采用移動電焊除塵風機。(5)加強現場清潔,每天對生產設備和工作場所進行清潔,對固體物質盡可能使用濕布或吸塵器清除;(6)配備合格的個體防護用品,并及時維護或更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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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1.完善建設單位的基本情況內容;2.完善類比企業資料可比性分析;3.完善職業病危害預期接觸水平的分析評價;4. 完善職業病危害關鍵控制點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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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 |
7.河南金瑞能源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委托單位】 |
河南金瑞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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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 |
濟源市 |
【聯系人】 |
劉彥平 |
【項目名稱】 |
河南金瑞能源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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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公司利用焦爐煤氣和制氫尾氣為原料,生產LNG和CNG,產量13525 Nm3/h。檢測范圍為焦爐煤氣凈化、壓縮、甲烷化、深冷分離液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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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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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王博妮、姬文超、暫秀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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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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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張威杰、胡滿義、蘇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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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胡滿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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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朱磊、王博妮、姬文超、暫秀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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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陪同人】 |
劉彥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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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根據該公司生產工藝及生產設備,結合職業衛生調查資料,該公司各工種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硫、汞、萘、苯、氨、氰化氫、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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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所測接觸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苯、萘、氰化氫、汞和氨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深度凈化、甲烷化外操;深冷液化、循環水外操崗位作業過程中接觸噪聲的8h等效聲級超過國家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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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2020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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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了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判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是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為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和行政部門的監督提供依據,為企業職業病危害申報提供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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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1)加強作業人員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特別是有關噪聲、毒物的危害、個體防護等知識的培訓),使其了解工作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預防措施,提高其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自覺維護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和佩戴個體防護用品。(2)分析取樣的操作,應做好現場防護措施,應采用密閉采樣器,采樣人員采取密閉采樣措施,并佩戴好個體防護用品,做到雙人作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減少接觸機會。(3)工人的作業方式主要為控制室(操作室)操作(監控)和現場巡檢相結合,因此可通過減少工人對高噪設備作業場所的巡視接觸時間來降低工人的接觸噪聲的累積劑量。(4)現場檢測發現作業工人個體接觸噪聲的8h等效聲級最大為93.4dB(A),佩戴防護用品可降低到93.4-17.4=76.0dB,工人在高噪聲巡檢操作時應佩戴防噪聲耳塞。(5)在生產區域醒目位置設置職業危害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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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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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 |
8、 河南豫光鋅業有限公司有色冶煉制酸酸泥中稀有金屬回收改擴建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委托單位】 |
河南豫光鋅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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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 |
濟源市東北部五龍口鎮蓮東村北河南豫光鋅業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 |
【聯系人】 |
李志杰 |
【項目名稱】 |
河南豫光鋅業有限公司有色冶煉制酸酸泥中稀有金屬回收改擴建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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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河南豫光鋅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有河南豫光金鉛有限責任公司、泰美克有限公司、香港利寶礦業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注冊資本為10000萬元人民幣。該公司位于濟源市蓮東村北,占地240hm2,現有人員2000余人。公司可生產電解鋅錠20萬t/a,銀金礦15000t/a,銦30t/a,鎘1000t/a,銅灰2100t/a,鋅金合金30000t/a,硫酸(分析純)2×6000t/a及有色冶煉制酸酸泥中稀有金屬回收利用項目,年處理酸泥300t,精硒59t/a,粗汞18t/a。 為擴大有色冶煉制酸酸泥中稀有金屬回收利用項目處理酸泥的生產能力,河南豫光鋅業有限公司擬投資500萬元,對現有有色冶煉制酸酸泥中稀有金屬回收利用項目進行技術改造,對現有加鈣固硒焙燒法酸泥處理生產線原料預處理工序、粗硒回收工序及廢氣綜合處理工序進行升級,改造后酸泥處理能力可達1100t/a,回收精硒215t/a,回收粗汞6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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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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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朱磊、姬文慧、張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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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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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麗霞、胡滿義、蘇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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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胡滿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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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無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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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陪同人】 |
李志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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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1)投產運行期間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粉塵(其他粉塵)、鉛及其無機化合物、硒及其化合物、汞、鉛煙、二氧化硫、過氧化氫、氯化氫、硫酸、硫化氫、氫氧化鈉、噪聲、高溫。 (2)建設施工期間可能產生或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粉塵、噪聲、高溫、工頻電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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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情況】 |
(1)汞回收單元:預測混料工接觸粉塵、硒及其化合物濃度和噪聲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預測烘干工接觸噪聲強度可能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接觸粉塵、汞、二氧化硫、鉛、過氧化氫、氯化氫濃度和高溫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預測包裝工接觸汞濃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2)硒制備單元:預測球磨工接觸噪聲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預測操作工接觸噪聲強度可能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接觸硫酸、二氧化硫、硫化氫、氫氧化鈉濃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預測包裝工接觸噪聲強度可能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硒及其化合物濃度和高溫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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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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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通過對建設項目的工程分析,對建設項目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和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輔助用室、應急救援、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專項經費投入等進行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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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建設項目屬于“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的“危險廢物治理”,結合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預期接觸水平等綜合分析,判定該建設項目為“職業病危害嚴重”類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在采取了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以及預評價報告提出的職業病防護補充措施及建議的情況下,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貫徹執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原則,在項目建成后加強職業衛生管理,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確保工人正確佩戴有效的防護用品,在生產工藝、原輔材料不變更的情況下,建設項目各崗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期接觸水平能符合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該建設項目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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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評審組認為修改后通過預評價報告,建設單位應要求評價單位根據上述修改意見及建議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預評價報告提請評審組組長簽字確認后,建設單位方可形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工作過程報告》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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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4月 |
9.北京首航科學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信陽分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委托單位】
北京首航科學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信陽分公司
【項目所在地】
信陽市平橋區工十四路
【聯系人】
李鵬超
【項目名稱】
北京首航科學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信陽分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項目簡介】
該公司是首都航天機械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85年,成立之初為中國航天工業科學技術咨詢公司北京第二一一經理部,注冊資本僅為12.55萬元,2015年1月公司完成工商注冊,由全民所有制改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現有員工210余人,檢測設備齊全,技術力量雄厚,長期服務于航天、航空、船舶等軍工領域,提供螺釘、螺母、螺栓、墊片等各種非標專用零部件,材料涵蓋碳鋼、合金鋼、不銹鋼、鈦合金、高溫合金、銅鋁合金等,年產螺栓、螺母、螺釘、鉚釘、墊圈等2405萬件。
【項目負責人】
姬文超
【項目組成員】
王麗霞、朱磊
【報告編制人】
姬文超
【報告審核人】
張威杰、胡滿義、蘇齊松
【技術負責人】
胡滿義
【檢測人員】
王麗霞、姬文超、朱磊
【委托單位陪同人】
李鵬超
【職業病危害因素】
粉塵、苯、甲苯、二甲苯、丁酮、氧化鋅、三氧化鉻、鉬及其化合物、噪聲、高溫、紫外輻射。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1)粉塵檢測結果分析
該公司所檢工種接觸粉塵8小時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及峰接觸濃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2)毒物檢測結果分析
該公司所檢工種接觸氧化鋅、甲苯、二甲苯8小時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及短時間接觸濃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接觸三氧化鉻、丁醇、苯、鉬及其化合物8小時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及峰接觸濃度均未超過國家職業接觸限值。
(3)物理因素檢測結果分析
該公司所檢制造中心沖壓操作工、磨床操作工、數控車床操作工接觸8h等效聲級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所檢熒光探傷工接觸紫外輻射強度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采樣時間】
2020.6.24
【主要任務】
了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判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是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為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和行政部門的監督提供依據,為企業職業病危害申報提供數據。
【評價結論及建議】
建議:
結合本次檢測結果,對該公司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議:
(1)制造中心沖壓操作工、磨床操作工、數控車床操作工接觸噪聲8h等效聲級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建議減少作業人員接觸噪聲時間,加強個體防護。
(2)該公司倉儲中心下料工,車加工中心數控車床操作工、普通車床操作工、磨床操作工,熱處理加工中心爐工,制造中心沖壓操作工、磨床操作工、數控車床操作工,表面處理中心噴砂工,熒光探傷中心熒光探傷工處在噪聲工作環境中,建議該公司為倉儲中心下料工,車加工中心數控車床操作工、普通車床操作工、磨床操作工,熱處理加工中心爐工,制造中心磨床操作工、數控車床操作工,表面處理中心噴砂工及熒光探傷中心熒光探傷工配備防噪耳塞,并加強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的監督檢查力度。
(3)該公司應將拉力機與檢測中心其他低噪聲檢測設備分開獨立布置,并根據頻譜分析結果為檢測人員配備防噪耳塞。
(4)該公司應減少熒光探傷中心熒光探傷工作業時間,并配備防護用品和安裝職業病防護設施,采用機械化自動化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的直接接觸。
(5)該公司應按照要求及時安排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重點關注車加工中心數控車床操作工、普通車床操作工、磨床操作工,熱處理加工中心爐工、制造中心沖壓操作工、磨床操作工、數控車床操作工,表面處理中心噴砂工、噴涂工,熒光探傷中心熒光探傷工的職業健康體檢。
(6)該公司應對職業病防護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性能及效果,確保處于正常狀態。
(7)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7號)第九條和第十條規定,加強作業人員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使其了解工作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預防措施,提高其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自覺維護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和佩戴個體防護用品。
(8)該公司應及時將本次檢測結果在公告欄內公示。
(9)根據規定,及時向當地衛健委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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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2020.8
10.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委托單位】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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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在地】 |
洛陽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凌波路中段 |
【聯系人】 |
張小波 |
【項目名稱】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分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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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產、學、研為一體的高科技公司,具有色金屬加工行業規劃、工程設計、設備研制、科研開發、工程承包等資質的綜合性機構,擁有有色金屬加工、冶金機械、工業爐、自動化等30多個專業的技術專家和獲得國家注冊資質的技術人才隊伍,現有職工1300余人。 裝備技術公司成套部位于洛陽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凌波路中段,是中色科技重大裝備研發制造基地。前身為洛陽金延有色金屬加工設備有限責任公司,2001年4月由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陜西壓延設備廠共同出資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資企業,由中色科技控股。裝備技術公司成套部現占地50余畝,員工總數近150人,主要機械加工設備30多臺套,年產軋機1.8萬噸,采取以銷定產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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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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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姬文慧、朱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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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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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王麗霞、胡滿義、蘇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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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胡滿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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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員】 |
姬文慧、姬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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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陪同人】 |
張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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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
錳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電焊煙塵、二氧化氮、苯、甲苯、二甲苯、紫外輻射、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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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粉塵檢測結果分析 30米跨焊工接觸粉塵濃度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和峰接觸濃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2)毒物檢測結果分析 30米跨焊工接觸一氧化碳、二氧化氮、錳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濃度均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3)物理因素檢測結果分析 此次檢測共檢測12個工種的8h等效聲級,其中36米跨16米龍門銑銑工及昆機200鏜鏜工共2個工種的8h等效聲級超過職業接觸限值。噪聲超標原因分析:物料在調運過程中以及設備在進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瞬間噪聲強度較大,現場未設置隔聲設施。 30米跨焊工接觸紫外輻射強度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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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202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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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務】 |
了解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判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是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為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日常管理和行政部門的監督提供依據,為企業職業病危害申報提供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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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及建議】 |
建議: 結合本次檢測結果,對該公司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議: (1)加強職業病防護設施維修、管理,定期對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行,保證其防護效率。 (2)為36米跨16米龍門銑銑工及昆機200鏜鏜工配備符合標準要求的防噪耳塞(SNR值大于29dB(A))。同時,建議合理調整作業人員作業時間,減少作業人員接觸時間。 (3)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47號)的規定完善相應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工人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作業時必須正確佩戴個體防護用品。 (4)對接觸粉塵、噪聲、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人員,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有關規定組織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人員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所有作業人員體檢存在異常情況應按照體檢結論和建議及時安排復查,并對疑似職業病患者進行調崗等妥善安置。 (5)該公司應及時將本次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6)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檔案,及時將本次檢測結果在公告欄內公示。 (7)根據規定,及時向當地衛健委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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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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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交時間】 |
2020.9 |